|
|
|
|
|
由於水源保護區經過長年的管制與管理,造就了難能可貴的自然保育環境。如今社會需求面向漸趨廣泛,為了回應地方需求,因此整合轄區內自然、人文及地理等資源,推動社區總體營造,並打造水源區成為大台北地區後花園,提供多功能優質休憩場所,是未來本局的重要規劃方向。
由於本轄區範圍廣大,獨賴本局業務及巡防人力,絕對無法完全掌控各種違法等相關管理資訊,因此結合區內地方力量、公益團體等,由地方士自行管理自己家園的理念,是未來可行的方向。本局當積極接觸協調地方團體,以輔導或經費補助的方式,協助其管理自己的家園,建立其守望相助及通報之觀念,則更能達到轄區保護的全面性。
而本局之理念、各項於地方有利或可開放之措施,也可藉由與媒體良好之互動,達到敦親睦鄰與宣傳、宣導之效果。
|
|
|
|
|
|
|
|
本特定區範圍涵蓋台北縣之新店、烏來、石碇、坪林、雙溪等五個市鄉,集水區面積廣達七一七平方公里,約佔全縣行政區域面積的三分之一,轄幅十分廣闊。因此,除與轄區內唇齒相依的行政機關協調合作、資源共享共用之外,推動地方社區資源共同合作也是重要的環節。
|
|
|
|
|
|
|
|
由於水源區實行長年管制措施,雖然對於水源的保護已達成很好的成效,惟過去二十幾年來某些的設限或許因時空背景的改變而有檢討的空間,因此未來應以積極的「管理」取代僵化的「管制」。例如類似生態、低衝擊的活動可列入考慮辦理,惟相關的軟、硬體管理配套措施,宜先全盤妥善規劃處理。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