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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營建署函:為健全建築物昇降設備、機械停車設備安全管理機制,請廣為宣導設備安全管理觀念,宣導品電子檔(如附件)。

說明:
一、依據建築法第77條之4及建築物昇降設備設置及檢查管理辦法等規定辦理。
二、為加強宣導昇降設備、機械停車設備維護管理,保障民眾使用安全;敬請貴署、府(局、處)協助將相關設備安全宣導品電子檔(如附件),函轉轄下各所屬或權管單位附掛於該機關網站、臉書、電視牆、跑馬燈、文宣或宣導活動......等廣為宣傳。以憑藉各界資源,加強維護管理,保障民眾使用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