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馥蘭朵無照營業,水特局管理作為。

馥蘭朵無照營業,水特局管理作為。
6月15及16日媒體報導,位於新北市烏來區南勢溪畔的「馥蘭朵烏來」度假酒店,建築物既無使用執照,也沒有旅館業登記,依法不得營業。經濟部水利署臺北水源特定區管理局(以下簡稱本局)表示,該建築物於民國91.2.22已查報有案之舊有建築(該建物多位於住宅區),並已依本局「違章建築處理作業流程」辦理。該案址業者持有90.11.5烏來區公所開具之合法房屋證明文件為北部區域計畫實施(70.2.15)前之舊有房屋,因受限於舊有建築物之既有面積已逾73年發布南勢溪主要計畫法令規定申請許可面積,業者無法就現有面積申請合法建築執照。
為保障民眾生命財產之安全,避免公安事件發生,業者於近幾年來依「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辦法」規定,委託內政部核可之專業檢查機構辦理公共安全檢查,符合規定後再送本局備查。本局就業者申報公安資料,實施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及複查作業,要求業者必須通過年度公共安全及消防檢查,未符合規定者,將依法拆除。
就水源水質監視,本局自96.7.起依據水污染防治措施法令將餐飲業溫泉列入事業,並每季辦理烏來69家溫泉業者聯合巡查,後依99.5.「 臺北市縣合作推動計畫」環境資源組工作小組第35次會議決議:臺北水源區溫泉廢水管制為經常性業務,後續由臺北縣環保局主導。其中案址於96.9. 及99.9.聯合巡稽查,已污廢水分流、污水納入本局新烏地區污水下水道系統及無水污染情事。另本局也於99起辦理定點水質採樣檢測,溫泉單純泡湯廢水部份累計至102.5.已逾135站次,其中案址歷年來經檢測皆符合放流水標準。
新聞發言人:臺北水源局副局長 周文祥 資料提供:建管課 02-291732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