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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年度變賣污水泵等廢品

主旨:公告標售本機關奉准報廢之財產一批,請踴躍參加投標。
依據:國有公用財產管理手冊第六十六點第一項第一款。
公告事項:
一、本批「102年度變賣污水泵等廢品」標售之標的物品名、數量、標售底價及保證金金額如附表。

二、開標日期及地點:訂於 102年7月19日 上午 10 時00 分在本局4樓開標室公開開標。當天如因颱風或其他突發事故停止上班,則順延至恢復上班之第1個工作天上午10時00分在本局4樓開標室開標。

三、投標方式:
有意投標者,請於本公告之日起至102年 7月 18日下午5點30分止,在辦公時間內,向本機關(地址: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1段45巷5號4樓秘書室)洽詢,領取投標須知、投標單、標封等,並依照投標須知填寫,郵遞投標。

四、本批標售標的物,投標人得於開標前洽本機關安排集中參觀。

五、投標人得標後應繳之全部價款,應於 102年7月 24日(執行機關通知期限內)以前持本機關製發之繳款書至執行機關出納或指定金融機構一次繳清(所繳保證金應抵繳價款)。如因故延後開標,上述應繳價期限亦隨延後開標日數順延之。

六、本得標人繳清全部價款後三日內,由本機關按現狀交付標的物。

七、其他事項詳見投標須知。

八、本公告刊登事項如有錯誤,以本機關網站公告者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