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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程內容
本工程範圍屬北勢溪流域包括雙溪區泰平里、坪林區漁光里、水德里、上德里、坪林里、粗窟里、石嘈里、大林里及石碇鄉之永安里、格頭里,面積計30,086公頃。
計畫原則為該計畫區內之污水利用污水收集系統(視地形而採用重力式或抽送方式)抽送至坪林鄉水柳腳附近(北宜公路旁)之三級污水處理廠處理(包括氮磷袪除之設施及砂濾等)後,放流至北勢溪(翡翠水庫上游)中,至於偏遠下水道不可及地區,則設小型污水處理廠處理之,已興建污水下水道管線27,435公里,抽水站15座及三級污水處理廠一座,(如圖1)。
  本工程於80年5月15日奉行政院臺80內字第15605號函核定實施,計畫總經費783,000仟元,由中央、省、市三對等分擔,全部工程已於88年7月30日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