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本局於於七十六年開始執行至八十三年六月辦理完成翡翠水庫集水區(標高一 七一 公尺以上)墾植地處理計畫,收回土地面積 1784.70公頃,完成新台幣8億432萬元之補償費發放,對水源維護確保集水區水質潔淨、延長翡翠水庫之壽命並兼顧民意需求發揮極大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