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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國軍發生若干重大洩密或違規的案件,深入探討主要肇因,不外乎個人品性不端、習性不佳、警覺不足、工作疏失所致,歸結而言,問題癥結在於個人對保密工作缺乏正確認識,以致衍生害人害己的憾事。  




國軍在執行各項機敏任務時,均設有完備的保密機制,但部分單位或個人,為求時效或規避責任,有時忽略應有的保密作為,甚至存有「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錯誤觀念,諸此想法,其實已經埋下某種程度之危安隱憂。  




如某單位退伍人員,將個人持有之公務資料計74件,遺置於宜蘭市東門觀光夜市,為民人拾獲;又如漢光演習承辦參謀未妥管機密級文件,洽公期間不慎遺失於友軍營區。相關資料若經傳媒或有心人士蒐獲,據以拼湊片段資訊採負面、扭曲、渲染等方式醜化報導,或從中窺得國軍戰備整備任務概況,極可能引發嚴重後遺。  




日前偵辦某退役中校涉嫌觸犯刑法刺探收集、洩漏交付國防秘密罪案件,於該員個人電腦中查獲「漢光演習火力展示照片圖檔」等70件資料,其中部分檔資經審認應屬機密資訊,全案刻由司法機關擴大偵辦中。  
綜合前述案例顯示,國軍人員對個人持有或單位產製之機密資訊,未能妥採保密措施,導致日久散失或流落,係洩密案件主要肇因;另部分單位未針對調職或退伍人員,稽核當事人任職期間下載公務資訊情形,致有心人員私自收集機密資訊,亦成為機密資訊管控罅隙。  




古云:「君不密,則國亡;臣不密,則身亡」,保密手段與方法必須隨科技進步不斷因應調整。現代戰爭勝負取決於頃刻,任何機密資訊如遭敵刺探蒐集,極可能造成關鍵性的影響,因此機密資訊的維護,絕不僅止於保防或資訊人員,而是全體國軍官兵共同的責任。